兒童死亡約1成屬自殺 最小11歲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8/31 18:42

最後更新: 2017/08/31 18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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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,並檢視2012-2013年、共206宗18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,當中131宗死於自然,其餘75宗死於非自然,全部已呈報死因裁判庭。

委員會的檢視報告指出,在75宗死於非自然的個案中,有28宗死於意外;20宗屬自殺,主要涉及憂慮未來、學業問題及與家人和男女朋友的關係問題。自殺個案中,最年幼的只有11歲,其中14名兒童曾以宣之於口、留下遺書、情緒激動、有暴力行為的方式透露死念,部分過往更曾嘗試自殺。

委員會負責檢討兒童自殺個案小組召集人、精神科專科醫生鄧麗華舉例,曾有中學生自殺前已透露有學業壓力,並希望家人安排他求醫心理醫生,但家長認為無需要性,該名學生終因自行承受留班決擇,未能應付壓力而自殺;有剛升中的學生,因成績逐步欠佳及考試困難而輕生;亦有文憑試考生接受不了成績而輕生。

鄧麗華認為,個案中兒童或青少年自殺原因,都是人生必經壓力,學校可積極協助未能應付學校課程或要求的學生,例如引導他們認識個人長處、應付壓力和接受改變。

她續指,父母亦不要因子女年幼,而掉以輕心,忽略他們面對的壓力或負面情緒,若子女突然不願上學、行為或情緒轉變,家長便要小心;身邊人則可留意兒童或青少年會否在社交媒體透露求死意念。

委員會認為,太嚴苛並非有效的管教方式,家長及照顧者應多認識兒童受罰時可能產生的負面情緒,並指導父母運用有效的管教技巧,改善親子關係。會方又建議加強家庭成員、學校人員及青年洞察自殺警號和念頭能力,為有需要兒童或青少年提供即時援助。